《宁夏党校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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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担当使命职责 推进“一流校(院)”建设

   期次:第6期   作者:杨立宾   查看:65   




  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重要论述,是新时代办好党校(行政学院)的法规性依据,对提高党校(行政学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认真学习《条例》、深刻把握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职责定位的基础上,对如何以《条例》为引领推进“一流校(院)”建设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明确使命责任,切实担当履行。《条例》明确规定:“党校(行政学院)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这就明确了党校(行政学院)的地位和职责使命。政治学教研部是校(院)承担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教育和研究的主要部门,我们要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勇担教学和研究的重责,发挥好推进“一流校(院)”建设的作用。
  探索创新教学形式,提高理论教学效果。《条例》要求“坚持质量立校,积极探索和遵循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规律,提高教学、科研、咨询和管理水平。”教研部作为教学部门,在理论教学上,要大力探索和创新教学形式,不断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以打造精品课为平台,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学科建设是加强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工作、提升师资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建设。教研部将按照《条例》的要求以及校(院)《2019-2021三年学科建设规划》的要求,在打造“以学术讲政治”样板课和培育精品课上下功夫,提高教学的学术水平和专业水平。
  打造科研精品,提高决策咨询服务质量。科研能力和水平是衡量党校(行政学院)进步的基础,《条例》对党校(行政学院)的科研和咨询工作进行了明确的定位,提出了新的要求。教研部作为科研和咨询的重要部门,要正确把握党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了解国内外形势,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进行研究,在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研究宣传等方面走在前列。同时,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对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提供科学合理的咨询建议。
  (作者系中共宁夏区委党校 〈宁夏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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