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党校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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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条例》落实落地落细

   期次:第9期   作者:马 国 君   查看:422   




  《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系列重要论述的集中体现,是对办学经验的总结提升和对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是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办学治校的总章程。《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强党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领导,提高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进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和思想理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党校(行政学院)姓党是《条例》的“根”和“魂”。
  《条例》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党重视和发挥党校作用的充分体现。重视发挥党校作用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中央历来重视党校工作。党 校 因 党 而 建、因 党 而兴、因党而强,姓党是党校(行政学院)的基本基因,是渗透在血液里和骨髓里的强大基因,如果党校不姓党,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党校(行政学院)姓党,是 《条例》 的根,也是党校(行政学院)的根与魂,其他一切都是从这个 根上枝繁叶茂开花结果。党校姓党就是一切工作和方方面面都要体现党的意志、打上党的烙印,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党校的第一政治属性、第一政治标准、第一育人标准、第一办学原则,突出党性之训、政治之训,把筑牢“两个维护”的思想之基、树立对党忠诚的政治大德作为学习培训的首要任务,提高学员政治素质、锻造坚定信仰、熔铸政治品格。在教学上,规定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布局坚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业主课地位;在培训目标上,把提高学员政治素质作为第一目标;在科研上,规定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坚持政治立场坚定性和科学探索创新性的有机统一;在人才队伍建设上,把政治合格作为第一标准;在纪律要求上,把政治纪律作为第一要求。党校教育培训归根到底,就是要培养造就“四个铁一般”的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齐心协力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二、《条例》是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条例》 贯彻党中央关于党校(行政学院)职能的新要求新定位,对党校(行政学院)职能进一步扩展,明确规定党校(行政学院)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发挥着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为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更好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
  《条例》坚持把人才强校战略作为第一战略,在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定上,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加强党校(行政学院)人才建设的重视。提出的逐步建立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符合党校(行政学院)发展特点的教师管理体系等五条措施,充分回应了党校(行政学院)职能定位和目标任务,真实反映了党校(行政学院)发展中的困难不足和短板弱项,反映出教职工的殷切期盼和迫切诉求,也反映了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要。措施规定对党校(行政学院)切实践行“举旗者”和“护旗手”使命、当好“布道者”和“熔炉工”、发挥“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针对性、现实性、操作性都很强。
  《条例》坚持把从严治党要求和从严治校方针结合起来,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凸显了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对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提倡要大力弘扬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以良好的校风学风和政治生态为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取得更大进步提供有力保障。《条例》明确要积极扩大国内交流合作和发展对外开放办学,以多种方式开展同(境)外学术研究机构、智库、政党、政府机构、国际组织等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强同发展中国家交流与合作。为党校(行政学院)推进开放办学指明了方向。
  《条例》对加强基层党校建设的规定更是前所未有,对市县党校办学难问题一针见血,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提出要深化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分类建设计划。提出对办学困难的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和基层党校给予政策支持。提出各级财政应当加大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等。充分反映了基层党校的困难现状和基层干部的心声,为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党校“市级党校勉勉强强、县级党校哭爹喊娘”办学难的现状,尤其是为基层党校在阵地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规范化办学方面,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遵循。《条例》 明确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室、宿舍、食堂和图书馆等设施是干部教育培训必需的基础设施,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性资金等途径解决等规定,为党校(行政学院)的建设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策依据和重大机遇,为我们补短板、强弱项,从根本上改变党校(行政学院)建设滞后、资金短缺、规模不足、设施简陋、条件落后的现状奠定了基础。
  《条例》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五个方面的举措,具体明确、切实有效。明确各级党委是办、管、建的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不仅提出原则性要求,还有量化细化标准。要求各级党委把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讲课作报告和与学员座谈制度。加强党校(行政学院)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培养、经费保障、现场教学基地建设,支持党校(行政学院)实施综合性的教学科研、决策咨询、管理服务创新,将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纳入党委党的建设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列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内容。《条例》不仅明确界定了党校(行政学院)是什么?而且具体明确的指出党校要干什么,还为党校支招献策,明确要求要怎么干。既是世界观,也是方法论,是党校教育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三、《条例》为党校(行政学院)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条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千条万条不抓落实就是白条。党校(行政学院)作为学习宣传 《条例》 的主角、贯彻执行 《条例》的主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重要使命,作为进一步做好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重大机遇,吃透 《条例》 精神,抢抓有利时机,切实在实践中学习领会到位、贯彻落实到位。一要抓好学习宣传,吃透把准 《条例》精神。贯彻落实好《条例》,学懂弄通是前提,要把 《条例》 学习贯彻作为份内事、责任田,作为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原原本本学、逐条逐项学、领导带头学,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基本精神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学深入、学透彻、学到位。要加强对《条例》的宣传阐释,响鼓需要重锤敲,自己的事情自己吆喝,积极营造全党重视支持党校事业、全社会关心尊重党校教育、党校人忠诚热爱干部教育的浓厚氛围。二要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条例》内容丰富、体系完善、要求明确、旗帜鲜明,涵盖了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方方面面,权威性、指导性、操作性强,是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全面擘画。要对照《条例》作出的一系列原则性、规定性要求和方法论、操作性举措,逐条逐项找差距、抓落实、补短板、强弱项,逐条逐项找依据、寻方向、求突破,主动研究和思考贯彻落实的措施和办法,把功夫做在前头、把工作落到实处、把措施落在细处,确保党中央关于党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三要抢抓机遇,确保《条例》开花结果。要将《条例》贯彻落实与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有机结合起来,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树立主角意识,加大工作统筹,主动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要充分运用 《条例》 政策导向、法理依据、方法指引、举措保障,积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赢得重视支持;积极沟通协调,赢得关心和帮助;积极统筹指导,赢得尊重和地位。确保《条例》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努力开创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新局面。四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根据 《条例》规定和校(院)办学治校要求,进一步推进体制建设和机制创新。加强办学治校制度体系建设,优化工作标准,规范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落实提质增效,形成一套涵盖校(院)各项工作、各类人员、责任明确、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用制度管权,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制度管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效能,不断提高依法治校、从严治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五要围绕中心服务中心。《条例》对后勤工作提出了管理科学化和服务规范化的要求,明确后勤服务是党校(行政学院)各项工作运行的重要保障。后勤工作不是中心但服务中心,不是主业但服务主业。后勤部门是窗口单位,后勤工作关乎形象。后勤服务工作是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质量和效率是后勤服务工作永恒主题,安全是服务保障的重中之重,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后勤工作必须时刻讲政治、抓质量、保安全,把提供优质的后勤服务作为政治任务,把广大学员和教职工的满意度作为评判工作质量的标准,努力实现“校园吸引学员,宿舍留住学员,食堂营养学员、文化凝聚学员”的建设目标,更好地保障校(院)职能运转和学员教职工的服务需要。
  (作者系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副校<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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